当前位置:热点360 > 娱乐八卦 > 关铭被判刑 毛宁首次说出心里话
最近网站传得纷纷扬扬的毛宁被刺案事情,担心此事被再度炒作,判决过程和结果一直秘而不宣。毛宁终于说出了他的“心里话”。如下所说:
从艺十年来,我毛宁之所以能有今天,除了靠广大观众和歌迷的厚爱外,特别是离不开广大媒体多年来的支持和帮助。我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但我对此一直心存感激–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做出“打记者”这样的事情的。
在去年11月22日晚发生的事件中,我因被刺伤而导致失血过多、昏迷不醒,生命垂危。当时,我身边的工作人员与前来采访的记者发生了争执,并动手打了记者。对此,我当时不知道也无法控制,事后我心里一直非常难过。虽然人不是我打的,但毕竟它是因我而引起的,所以,在这里我想真诚地说一声:对不起!再次感谢多年来支持并关心我的媒体和歌迷朋友们!
针对毛宁被刺事情终于做了一个了断,凶手关铭男,26岁(1974年10月31日出生),满族,出生地辽宁省本溪市,高中文化,无业……曾因抢劫于1994年6月被劳动教养一年,又因伤害于1996年12月被劳动教养一年;现因涉嫌故意伤害于2000年11月26日被羁押,11月28日被拘留,同年12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公安局某看守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第64条、第36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做出了如下判决:一、被告人关铭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二、在案之折叠刀一把,系犯罪工具,予以没收;上衣一件,系被害人毛宁个人物品,予以发还。
三、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毛宁经济损失人民币六万九千一百三十一元(含在案之人民币八千九百元)。
(责任编辑:cr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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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宁被刺”大事回放
2000年11月22日晚,一读者报料:“毛宁被扎伤,现已被送往朝阳医院。”随后,赴医院采访的《北京晨报》记者被“毛宁身边的工作人员”拒绝,《北京青年报》一女记者更是挨了“工作人员”的一记耳光;
11月24日晚,毛宁所属的北京影音艺典公司就“受伤的前后经过”向传媒披露“真相”;
11月29日晚,北京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已破获“毛宁被刺”案,罪犯嫌疑人关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毛宁受伤后,网上各种传闻铺天盖地,期间更传出毛宁自杀的消息;
11月30日,刚脱离危险期的毛宁强烈要求出院;
毛宁出院后,有报道说他在日本、韩国、美国等,还有说他躲到了四川德阳养伤。经核实,毛宁出院后一直在北京家中静养。
12月3日,成都某报登出爆炸新闻:自称是“毛宁男友”的四川籍男子“范小玉”接受该报“独家专访,称毛宁是在其位于北京西单公寓的出租屋内被刺,更说自己是毛宁多年的“男友”,毛宁遇刺是因为他夺走了“关铭所爱”。另外,他还扬言自己手里有64张与毛宁在一起的色情照片;
12月5日,该报又扔出“重磅炸弹”——“范小玉”在北京割脉自杀!经抢救回天有术的“小玉”向该报诉说原因是“不堪毛宁母亲的压力”,该报还配发了“小玉”颈缠纱布卧床不起的照片。(而毛宁母亲已去世6年了。)
12月6日,有媒体经核实后确认:北京同仁医院没有收治过“刎颈自杀”并与“小玉”相似的病人;
经多方努力,《羊城晚报》记者对“小玉”及其“经纪人”刘刚进行了独家采访,“小玉”声称在一个星期内召开记者招待会,并公布那64张照片。本报报道对此提出怀疑。
四川省德阳市公安局宣布:小玉因涉嫌盗窃被警方立案;“小玉”真名叫王友安,实际年龄32岁;
2001年3月5日,沈阳某报报道,有“可靠人士”称不少演出商都盯住毛宁,并已开始为其全国巡回演唱会做准备;
3月6日,影音艺典公司发言人“代表毛宁”否定了“复出”说法;
4月6日,“2000年中国流行歌曲榜颁奖晚会”主办者对外宣称:毛宁将于4月28日晚在南京五台山体育馆的舞台上“复出”。此事被证实为子虚乌有;
7月10日,四川某报从“北京音乐圈内一著名经纪人”处得知:“伤势逐渐复原的毛宁已决定8月底左右在美国复出,开自己的演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