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热点360 > 社会百态 > 中音协向殡仪馆收哀乐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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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中音协”)向卡拉OK、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收取音乐版权费,已经不新鲜了。没想到,最近中音协又盯上殡仪馆这块“大蛋糕”。
确切地说,中音协还不是第一个盯上殡仪馆的,第一个盯上它的是一个刚入行不久的律师,叫翁磊。今年9月,南京市殡仪馆的一个追悼会上,翁磊参加遗体告别仪式,《哀乐》刚刚响起,凭着职业敏感,脑子里闪过一个疑问:殡仪馆播放哀乐,是不是也该交版权费?参加完追悼会,翁磊立刻联系了中音协相关负责人。一个星期后,中音协决定要向殡仪馆收取音乐版权费。
灵机的突然闪现
提出殡仪馆《哀乐》要交费的,是江苏省中祥律师事务所著作权部主任翁磊。今年4月,子承父业,他也开始当起了一个专门和版权打交道的律师。
“既然入了行,就要多学习,要赶紧上手,处处留意。”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偶然的机会,翁磊参加一个追悼会,等所有人都站好了,并向死者默哀三分钟时,殡仪馆和往常一样播放起了《哀乐》。殡仪馆播放《哀乐》再正常不过了,几乎没有人会对《哀乐》产生联想。所有人都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但翁磊却心里起了怀疑:《哀乐》是不是受保护的音乐?殡仪馆用它来赚钱,应该要交费吧?
“虽然我才接触版权工作不久,但我的专业知识及敏感度告诉我,这个《哀乐》有问题。我在读小学的时候就知道,《哀乐》不是天生就有的,它是根据民歌《茉莉花》改编的,应该是《茉莉花》的节奏故意放慢了,同时改变一下原有乐器的搭配,就变得很悲伤了。”到单位以后,翁磊就开始上网查找资料,他发现《哀乐》的作者叫罗浪,这个曲子首次演奏是1945年在张家口悼念阵亡烈士的典礼上;1949年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仪式,中央批准正式作为国家葬礼乐曲。1953年斯大林逝世,《哀乐》第一次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放。
中音协的人也很吃惊
殡仪馆播放《哀乐》究竟要不要交费?罗浪有没有授权中音协代为收取背景音乐费?委托人还活着吗?带着一连串的问题,翁磊给中音协的相关负责人打了电话,没想到对方非常吃惊。对方听了翁磊的电话,顿了片刻,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然后表示,殡仪馆放《哀乐》是送死者最后一程,这个也要收费吗?!而后很快反应过来:“我们一直疏忽了这个地方,我来问问。”
一个星期以后,北京方面来电了,他们翻阅资料发现,早在几年前,罗浪就已经把所有的作曲作词打包,并且和中音协签订了相关委托书,作为受委托方他们应该向殡仪馆收取相关费用。而且,《哀乐》在中国各大小殡仪馆已经免费播放了50多年,是不是应该一起索赔回来?中音协的人表示,50多年了,一直都没有人想起《哀乐》也要收费的。
“商场、宾馆的营业面积大,影响也很大,而殡葬系统,殡仪馆都比较分散,也不是很大。相比商场、宾馆而言,这个‘蛋糕’太散了,而且播放的音乐也很有限,都是有限的几首歌,并不像商场那样,几十、上百首歌曲轮流换。”翁磊告诉记者,他之所以这么做,并不是为了出名,也不是为了分背景音乐费的“蛋糕”,而是想让大家都提高对版权的认识。
(责任编辑:cr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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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浪,原名罗南传,当代出色的革命音乐家和指挥家。新中国军乐事业的主要奠基人。历任中央军委军乐团团长,中央广播乐团团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所军乐学校校长,中国文代会代表,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任大会乐团及联合军乐团总指挥、大典乐曲《国歌》等演奏指挥者。并曾任中共师党委副书记,阅兵指挥部党委委员,八一电影制片厂军教室主任、顾问等。1979年离休。副军级。罗浪自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至今共创作歌曲、大合唱及歌剧歌曲等200余首,《哀乐》是他影响最广、最优秀的作品之一。
罗浪现在起码是千万富翁
假如,殡仪馆版权意识都非常强,那么罗浪该收到多少版权费了?记者粗略地算了一下,就拿南京市而言, 13个告别礼厅,面积共约2000平方米左右。在南京六合、江浦等地区还有6家小一点的殡仪馆,这些全部加起来总面积差不多有5000平方米,按一个平方米一年收取2元钱计算,仅南京一年要收取的音乐版权费就有1万元。钱收上来以后,直接汇入中音协的账内,而后,中音协把收来的80%的费用交给罗浪本人。也就是说,光南京市罗浪一年就可以收到8000元版权费。如果是全国,一年几十万不是问题。
《哀乐》已经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了50多年,如果每一年都要追回,那么罗浪起码是千万富翁。